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与监管,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申请
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其中,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开题报告可于入学后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
2.学术型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2学期结束前完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4.研究生本人提出开题申请,开题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
二、开题报告组织
1.开题报告由各学院、学科组织实施。在开题报告前一周,须张贴海报或在学院网页公布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考核小组成员、开题报告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各学科组织相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开题报告会。
2.开题报告应成立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原则上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至少有1位校外实践单位的专家。
三、开题报告要求
1.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研究生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不少于40分钟(含本人陈述和专家评议),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含本人陈述和专家评议)。
2.研究生应介绍学位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3.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来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可行性。
4.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当场做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的决定。考核小组秘书应将开题报告书和专家评议意见整理归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秘书负责汇总各学科开题报告相关材料存入学位档案。
四、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1.开题报告通过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未通过者需重新申请开题,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少于2 个月。
2.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半年内严格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