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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级“2+3”硕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7 12:52:34   浏览次数:   

 吉农大学字[2019]79

关于做好2020级“2+3”硕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吉林农业大学“2+3”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20188月修订)要求,学校决定,从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 “2+3”硕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报者应为我校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委托培养)。

2.热爱学生工作,思想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心理健康。

3.诚实守信,道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6.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任期必须满一年)、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任期必须满三年)。

主要学生干部仅限于校院两级正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7.前三年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和全校性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没有重修科目,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二、选拔名额

2020级“2+3”硕士研究生拟选拔10人。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自愿申报,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20级 “2+3”硕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填写完毕后须由本人将《审批表》及获奖证书原件送至所属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各学院对申请报名的学生干部进行审查,并在《审批表》第2页中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将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名单及其本人的《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等于910日下班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学院进行公示。

3.学校选拔工作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名单。

4.由选拔工作组对初选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包括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考核,考核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示以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排名先后为依据,按拟任用人数的150%比例纳入公示范围(男女生分开)。

四、管理和待遇

1.被选定的“2+3”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具体起止日期及约定以签订的任用协议为准。

2.2+3”硕士研究生工作期限为两年,此期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不取得学籍,两年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3.2+3”硕士研究生工作期间岗位性质为勤工助学,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

4.2+3”硕士研究生两年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住宿安排在学生公寓,发给勤工助学补助4000/月,并缴纳五险,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

五、确定人选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任用资格。出现5-8项情况者,学校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入本人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在其升学、就业政审环节如实向录用单位反映其不诚信行为。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后续课程出现不及格者;

3.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4.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5.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者;

6.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

7.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者,报考公务员者和申请出国者;

8.报其他院校推免生者。

具体事宜向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学生处咨询电话:84533473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2+3”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

2.吉林农业大学2020级“2+3”硕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批表

3.吉林农业大学2020级“2+3”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员汇总表

 

 

 

 

 一九年九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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